9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时强调,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2023年,浙江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重要文件,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者、参与者与推动者,是新质生产力培育的重要载体和力量。
我省现有5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成立了浙江省大学科技园联盟,形成了以大学科技园为主阵地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洼地。为促进新时期我省大学科技园改革创新发展,高质量推进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浙江大学科技园有组织成果转化研究课题组在总结浙大科技园近两年“有组织成果转化”实践基础上,提出加快实现我省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若干建议。
01
大学科技园在推进成果转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大学科技园是紧密依托高校学科、人才等条件,服务高校资源集成与开放、推动高校深度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功能性平台。然而,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功能发挥仍有很大空间,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与国外先进国家仍存在明显差距,如美国高校的专利转化率达到了50%左右,而2022年我国高校的专利转化率仅3.9%。综合分析,我国大学科技园在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面临以下突出问题:
(一)高校老师的科研成果信息难以被有效捕捉
据统计数据,浙江省高校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数量在2017-2021年期间增长45%,全省授权发明专利数以平均每年5万件迅速增长,成果源头的大量散布与快速增长,以及老师群体成果转化意识欠缺和科研信息保密顾虑等多方面因素,其中,科技成果信息高度不对称,成果难以被大学科技园及时获取、有效甄别并进一步推动转化,是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首要原因。
(二)关键环节服务资源整合能力与专业服务能力不强
据统计,全国2766家公立研发机构、高等院校中,仅有9.5%的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其中只有19家认为其专门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情况反映了大部分高校院所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在成果转化关键服务资源的集成与服务能力弱,尤其是小试中试环节的资源支配能力存在突出短板。究其原因,一方面,高校院所建设的实验室与中试平台因机制与动力等原因对外开放度不足;另一方面,专业化中试平台投资大、回报慢、公益性强,大学科技园等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往往缺乏充足资金。
(三)成果转化早期的基金资源供给与利用率不足
成果转化早期阶段不确定性高、风险大,鲜有风险投资涉足,政府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该阶段发挥重要作用。据审计署公开数据,至2019年底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预算安排中34.8%资金约30亿元结转结余。我们的调研也发现,大多数国资平台在落实投早投小时仍存在考核机制约束等瓶颈,面临有项目不敢投、有资金不能投的窘况。总体而言,与科研和产业化阶段相比,成果转化早期阶段的金融资源供给规模仍然不足、资金使用率低,严重制约科技成果产业化。
02
浙大科技园开展“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做法
(一)浙大科技园“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做法
浙江大学科技园坚持浙大控股集团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战略定位,聚焦科技成果产业化关键环节,着力构建科创全生命周期赋能体系,致力于成为有组织成果转化引领者、有源头项目孵化先行者和有体系产业培育开拓者。有组织成果转化理念是基于对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进行甄别、评估和筛选,开发出适合培育转化的项目,并通过资源调配与机制协调,帮助优质科技成果实现高效转化。目前,浙大科技园已建立浙江大学源头创新成果有组织转化多元抓手,主要实施举措如下:
1、建立概念验证中心,甄选来自浙江大学科研团队的高质量成果转化种子项目。浙江大学启真创新概念验证中心定期征集学校各科研团队有转化意向的科技成果与种子项目,通过提供专业的概念验证服务,甄选优质创新项目,配套概念验证基金为优质项目提供资金支持,提高成果转化率与成功率。
2、联动浙大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持股平台,抓取作价入股转化项目。浙大科技园以市场化机制参与运营浙大知识产权持股平台,及时获取学校科研团队进入转化阶段的优质项目。此类源头创新项目相对而言成熟度高,可直接引入浙大科技园进行转化赋能和孵化。
3、联动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精选高价值专利成果。浙江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是由省科技厅和浙江大学联合发起、浙大科技园参与的知识产权集中运营载体。浙大科技园联动省知交中心,精准挖掘高校和科研院所高价值专利成果,定向提供专利成果运营、转化与孵化投资服务,推动高价值专利产业化。
4、搭建高校经济平台,定向获取浙大各学院成果转化的种子项目。在西湖区大力发展高校经济生态圈的政策支持下,浙大科技园联动浙大二级学院与西湖区共建高校经济平台,精准挖掘各学院的成果转化种子项目,为政府与创业团队搭建服务桥梁,助推成果在西湖区转化落地。
5、主动连接浙大地方研究院,获取地方创新平台的种子项目。为充分挖掘浙江大学源头创新成果与种子项目,浙大科技园积极在长三角地区伴随浙大在地方设立的研究院扎根,帮助地方创新平台研究成果就地孵化。
6、基于浙江大学官网与浙江大学信息中心合作打造“创在浙大”频道。通过线上平台开放收集有科创服务需求的师生创新项目,并为师生创新创业提供全面服务,逐步培育高校师生创业嵌入式服务生态。
(二)取得的成效
在近一年多的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实践探索过程中,浙大科技园在逐步向市场端拓展的过程中,强化了向源头科技成果端主动衔接和向产业转化端的有效落地的能力。
1、通过不同位点的科技成果与种子项目抓取,显著提升浙江大学成果转化率。以新设立的概念验证中心为例,2023年初次面向全校征集成果转化项目95项,通过概念验证支持项目20个,按平均每个项目关联5项专利技术估测,可带动100项专利成果实现转化,若每年实施两期,保守可带动200项专利成果转化,相应提高浙江大学近10%专利转化率。
2、通过成果转化过程的要素资源有序组织,进一步提升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的成功率。如浙大科技园在湖州、嘉兴等地探索的“研究院+科技园+基金”模式,有效整合科研人才、科研设施、孵化空间、科创服务、金融资本等要素资源,成果转化生态不断健全。浙大科技园湖州基地开园仅半年已储备项目70余个,其中入选“西塞山英才计划”5家、完成签约入驻21家、签订FA协议7家。
通过推进有组织成果转化,浙大科技园近三年转化高校科技成果数分别为28项、52项、84项,平均增长率达到74%;近三年转化高校科技成果合同金额分别为205万元、1833万元、3370万元 ,平均增长率达到439%。
03
启示和建议
浙大科技园推进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的做法为全省以大学科技园为载体,加快推进科技成果提供启示。对此,本文建议:
1、研究出台新时期我省大学科技园改革创新发展指导性政策
通过研究制定指导性政策意见,强化大学科技园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中的重要定位,多方面引导我省大学科技园更好发挥功能。开展示范性大学科技园建设,围绕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重点领域,打造一批以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深度孵化为主要功能的大学科技园示范园。
2、加大力度支持公共技术平台的建设与开放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倾斜支持大学科技园采取联合共建、市场化引进等方式建设研发检测、小试中试等服务平台,强化成果转化关键服务能力。同时,通过绩效奖励引导和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共享实验室、中试基地等主体与大学科技园开展市场化合作,提高公共技术平台资源开放利用效率。
3、强化并创新高校成果转化的金融服务支持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与大学科技园共设概念验证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强化高校成果转化不同阶段的金融支持。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金融服务平台,链接各类金融服务机构,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为在孵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