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17条措施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湖北出台17条措施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近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公布《湖北省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强化高质量成果供给、改革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优化成果转化生态、健全推动工作机制4个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旨在激发高校创新主体活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湖北出台17条措施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源头提升:强化高质量成果供给

《若干措施》聚焦成果供给源头,提出加强技术协同攻关产出成果、创新服务机制培育高价值专利、优化平台功能提升成果供给质量、推动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新型收入分配改革等重点工作。通过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提升高校科研产出质量,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坚实的源头支撑。

全链改革:突破体制机制瓶颈

在改革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方面,湖北将聚焦关键环节,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资产单列管理,采取有利于成果转化的定价方式,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健全企业承接成果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通过全链条、系统性改革,破除制约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激发高校和科研人员的转化积极性。

生态优化:完善转化服务支撑

《若干措施》提出一系列优化成果转化生态的举措:依托供需对接信息化平台,促进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推进大学科技园提供“低成本、高品质”的创新创业空间,降低成果转化门槛;完善科创项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组织机制,搭建成果展示与对接平台;对技术经理人开展成果转化给予激励和支持,培育专业化服务人才;设立10亿元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直投基金群,为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

机制健全:强化工作协同保障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若干措施》健全成果转化推动工作机制,通过加强部门协同、政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
此次《若干措施》的出台,是湖北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全链条、系统性的政策支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难点,激发高校创新活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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