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条硬核举措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赋能新质生产力

广西:20条硬核举措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赋能新质生产力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效能提升,从六大维度提出20条具体举措,旨在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堵点,加快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劲支撑。
广西:20条硬核举措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赋能新质生产力

聚焦东盟区位优势,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集聚高地

《措施》首提打造“面向东盟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地”,充分发挥广西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作用。具体包括:提升全国优质科技成果集聚能力,吸引国内外先进技术在广西落地;打造跨域协同科创飞地,推动跨区域创新资源流动与共享;引进重大科技成果入桂转化,重点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发达地区创新成果;建设互联互通要素市场,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高效配置;提升高新区成果转化能力,强化高新区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主阵地的功能,形成“集聚 – 转化 – 产业化”的全链条生态。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激活成果转化内生动力

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主体。《措施》从夯实基础、创新机制、场景牵引三方面发力:一是夯实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基础,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提升创新能力,为转化提供源头供给;二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向揭榜”,通过企业发布技术需求、科研机构发布成果供给,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三是打造科技成果应用场景标杆,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搭建应用场景,为企业提供技术验证和市场推广平台,加速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

金融赋能:完善成果转化多元投入体系

科技成果转化离不开金融活水。《措施》明确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科技成果和科技型企业;完善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保险等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广创新积分精准赋能,通过量化评价企业创新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精准授信依据,提高科技型企业融资可得性。

开放合作: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生态

《措施》注重构建开放合作的转化平台和服务体系:培育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聚焦产业需求开展定向研发;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早期科技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和商业潜力评估;健全中试验证服务体系,解决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产业化中间环节的瓶颈;提升技术转移机构服务效能,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提高成果转化效率。

体制改革:破除成果转化制度障碍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是释放科技成果转化活力的关键。《措施》提出: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明确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和收益分配机制,激发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转化;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将转化成效纳入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考核体系;加强科技计划产出成果全过程管理,确保成果可转化、能落地;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育,打造专业化、复合型技术转移人才队伍。

保障有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措施》从保障机制上发力: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和时间节点;强化监督评估,定期跟踪问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实效。
《措施》的出台,是广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完善转化生态、破除制度障碍,广西将进一步激活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池春水”,培育壮大更多科技型企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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