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 20亿母基金激活创新转化动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印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推动先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服务“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总规模20亿元的广西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第一期)已于7月15日获批设立,重点支持种子期至成长期科技型企业。
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投向硬科技项目
《管理办法》明确,基金将重点支持产学研联合、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点领域科技型企业。基金总规模中不低于60%的资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非上市科技企业,精准滴灌创新“幼苗”。
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系统汇集重大科技成果、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及科创板企业成果等优质标的,为基金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产学研硬科技项目来源,确保投资方向与产业发展需求紧密衔接。
突破瓶颈制约:激发市场投资活力
针对投资积极性不足的问题,《管理办法》从三方面突破关键瓶颈:
- •加大财政支持:自治区、市、县等多级财政共同出资到单支基金的比例最高可达70%,提升社会资本合作意愿;
- •优化收益分配:对符合政策导向且运作良好的投资项目,超额收益最高可按100%让渡,强化正向激励;
- •建立容错机制:尊重科技成果转化“高投入、长周期、高风险”规律,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全周期管理:保障基金规范运作
《管理办法》构建覆盖“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
- •设立环节:严把入口关,对基金管理机构设置实缴资本、管理经验、历史业绩等核心资质要求,建立标准化设立流程(含方案编制、部门初审、尽职调查等);
- •投资运作环节:细化托管规定,要求托管银行独立于主要出资人和管理机构,严格履行资金保管、清算、监督职责,实施动态监控与定期信息披露;
- •退出环节:建立股权转让、股票减持、回购、清算等多元退出渠道,并设定7类强制退出情形,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与循环效率。
母基金落地:首期20亿赋能科技成果转化
总规模20亿元的广西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第一期)已于7月15日获批设立,将聚焦种子期至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推动科技成果在广西转化产业化,为区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注入强劲动能。
广西通过《管理办法》的出台与母基金的落地,以政府引导基金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加速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