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管理办法 构建科技成果转化“验证+服务”双支撑体系
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印发《福建省科技厅概念验证中心与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通过搭建共性技术平台,打通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关键链路,为破解成果转化难题提供制度支撑。该《管理办法》是福建省推进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标志着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与“关键助推器”建设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新阶段。
政策背景:锚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痛点
科技成果转化面临“最初一公里”的概念验证不足和“关键助推器”的产业技术研发服务薄弱两大难题。福建省科技厅牵头会同省工信厅等部门,于今年1月联合印发《福建省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5—2028年)》,提出分阶段建设共性技术平台的目标:2025年制定管理办法并启动评估认定;2026年认定支持10个以上平台;2028年达到20个以上。《管理办法》的出台,正是对这一行动计划的具体落实。
功能定位:“验证+服务”双轮驱动
《管理办法》明确了两类平台的功能定位:
- 概念验证中心:以产业应用需求为牵引,联结产学研用金服多方资源,从技术、市场、产业等维度对早期科技成果开展技术与商业可行性验证,筛选具备开发价值的“种子成果”,吸引社会资本推动其走向市场化、产业化。
- 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成果转化应用,围绕小试环节和企业技术需求,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小试技术研发、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等创新支持服务,助力企业创新升级。
建设机制:省市联动,多元主体参与
福建省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机构立足区域产业实际,通过独建、联建等方式建设“中心平台”。建设以地方为主,省级通过认定择优支持,形成“省市联动、部门协同”的格局,共同促进科技成果验证转化,满足企业创新研发需求。
评估认定: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管理办法》明确了申报条件及评估认定步骤,具体条件将在年度申报通知中细化并动态调整。申报单位需依托独立法人实体或高校二级学院,具备良好的创新资源整合、研发支持服务能力及基础保障,已运营且架构、机制完善,有固定场所、设备和专家团队等。概念验证中心还需配备自有或合作投入的概念验证资金,上年度运营经费投入不少于100万元。省科技厅每3年组织一次考评,优秀者给予奖励,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未通过的取消认定。
支持措施:后补助+绩效激励,激发平台活力
省科技厅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经费奖励:对评估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100万元奖励;考评优秀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自认定次年起,“中心平台”还可享受绩效补助:概念验证中心入库并完成验证的项目每项补助1万元,每年每家最高30万元,完成验证的项目获外部投资或知识产权转让的,按实际到账金额(不含财政拨付经费)10%补助,单项最高20万元,两项合计每年每家最高250万元;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按对外服务收入(不含财政拨付经费、中试服务收入)的10%补助,每年每家最高150万元。
福建省通过《管理办法》的出台,构建了科技成果转化“验证+服务”双支撑体系,将有效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