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探索”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模式:降低门槛 系上”安全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湖南正积极探索这一模式,助力科技成果转化。
”先用后付”:降低企业”尝新”门槛
“先使用后付费”模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以先使用后付费或前期象征性收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使用一定期限后再约定付费事宜。湖南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高校及长沙、湘潭、益阳等地已开展实践。
湖南大学推出优惠许可,学生创业企业每年100元可获1件专利普通许可,最长用6年。该校生物学院研究生夏恺桐团队研发的生物制剂”肽宝”,经学校审批,以每件每年100元价格许可给其公司使用2年,待企业发展后再约定付费。
湘潭大学一项科技成果通过”先用后付”模式在企业落地。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湘潭分市场负责人于绍东表示,传统转化模式高额准入门槛限制了中小微企业参与,”先用后付”创造了产学研合作新范式。
湖南实践:长株潭率先试点 创新举措频出
2024年6月,湖南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明确对授权超5年未实施的发明专利,鼓励高校采取”先用后付”等方式许可实施。今年,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率先试点。
株洲、湘潭构建专业化服务平台,建设类似”科技大集”的网络平台,邀约高校”挂出”成果并标明价格、支付方式等信息。湘潭还通过语义分析实现技术需求与成果精准推送。
系上”安全锁”:规避风险 创新保障机制
为避免企业”赖账”或抄袭盗用成果,三地推出创新举措:
- 长沙、株洲:邀约担保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专利侵权损失等提供风险担保。《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若干政策》明确,按担保费100%给予担保机构最高100万元支持。
- 湘潭:推出白名单机制,从专精特新、创新型企业等中挑选信用良好的企业列入白名单库,推动科研院所与白名单企业合作。
湖南正通过”先用后付”模式,降低企业尝新门槛,系上风险”安全锁”,推动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助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