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试点,景德镇领航创新

江西启动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试点,景德镇领航创新

江西启动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试点,景德镇领航创新5月23日,在江西省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试点激励政策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席宏宣布,江西将开启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试点工作。这一举措旨在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

景德镇,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直升机厂所融合的城市,被誉为“中国直升机之城”,在此次试点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目前,景德镇市已制定出台《景德镇市全面推进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及《景德镇市全面推进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相关配套实施细则(试行)》。

政策亮点:集成性、首创性与突破性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景德镇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罗文军表示,《若干措施》和《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体现了集成性、首创性、突破性、实用性和保障性等特点。

这些政策汇集了科技、人才、产业、金融等多方面政策,覆盖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赋权改革、收益分配、人才配套激励等内容,围绕成果转化全链条部署了政策创新链,实现了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的“五链融合”。

首创性政策引领改革

首创性体现在多个方面,如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允许科技成果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无偿划转、先投后股以及概念验证中心等相关政策。罗文军指出:“这些具体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支持政策在江西省是走在前列的。”

此外,《若干措施》和《配套实施细则》还明确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例如,在景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70%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成果完成人(团队)在本单位登记职务科技成果后,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1年未组织实施转化的,允许成果完成人(团队)自行投资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单位要将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或股权)的70%以上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由该完成人(团队)内部协商决定收益分配比例。

解决转化难题,推动高效转化

罗文军表示,系列文件的出台旨在解决航空产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的“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等问题,推动实现“积极转”“放心转”“高效转”。同时,改革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推进以创新成果产出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认定,以人才的创新价值匹配相应的政策。

通过这些举措,景德镇市将加速航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助力江西航空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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