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攻坚阶段,科技成果转化作为实现科技创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关键一跳”,被赋予更高的战略意义。《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要“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明方向、赋予动能。
一、准确把握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要求
✅ 强化服务国家战略的导向
《决定》强调科技创新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变革目标,从组织建制、队伍建设到高质量科技供给与产业融合,提出一系列系统性举措。
✅ 教育、科技、人才改革一体推进
通过“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高校和科研院所要成为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枢纽节点,增强与国家战略的匹配度。
✅ 明确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支持企业牵头重大科技攻关,推动产学研协同,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国家创新体系核心单元。
二、深刻理解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政策逻辑
🔹 基础性资源管理:人才机制全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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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更专业:“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支撑专业化成果转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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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更明确: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权下放,推行单列管理制度,激发科研人员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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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更客观:破除“唯论文”等导向,建立多维度人才评价体系。
🔹 发展性资源管理:企业信任度和参与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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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更深入:强调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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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更全面:构建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企业作为成果使用与转化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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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更灵活:“先使用后付费”等新机制降低企业试错门槛,强化企业信任机制。
🔹 衍生性资源管理:制度配套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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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供给更充分:提出共性技术、颠覆性技术等领域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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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更主动:发展耐心资本,推动天使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对接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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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更开放:完善首台(套)、首批次应用政策,构建包容性首购机制。
三、落实落细科技成果转化的新任务
🎯 有组织推进成果转化,构建“三步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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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批:一项一策、精准转化优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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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一程:建立“科学家+工程师”协同团队,支撑成果中试与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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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一把:聚焦“投后赋能”,支持企业“升规晋位上市”。
🔗 贯通科技成果转化链路,打通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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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链路:建立学术带头人全链条参与机制,实现基础研究转化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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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链路:构建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推动成熟化工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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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链路:设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形成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支撑体系。
🏗 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释放转化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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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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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科研人员奖励制度,强调“学术责任+国家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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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科技经费使用权限,推动从知识产权到股权的全流程管理。
✳ 总结:以制度改革激活科技成果转化“新引擎”
《决定》的落地实施不仅对推动新质生产力形成起到关键作用,也要求我们从顶层设计向基层执行延伸,把“路线图”变为“施工图”,将政策制度真正落地成效。下一步,各级单位需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出台落实措施清单、任务进度图、评价激励机制,真正推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链、价值链、应用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