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后付费”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天津加速校企合作新模式

“先用后付费”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天津加速校企合作新模式

在科技成果转化的传统模式中,与企业之间的衔接问题一直是阻碍技术落地的关键问题。高校院所掌握了大量专利和科研成果,由于缺乏高效转化渠道,以及对市场化应用存在一定忧虑,许多科研成果长期“束之高阁”。与此同时,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则因难以准确评估成果、担心重建的成果成本和高频化的应用周期,往往对高校的技术持观望态度,迟迟不敢“出手”**。

如今,如何让技术筹集方与需求方真正“握手”,推动科技成果顺利转化?在天津天开园举办的天津市科技成果“先用后付费”暨成果转化“三个一”行动推动工作中,答案逐​​步响亮。

从观望到详情:“先使用后付费”破解校企合作陷入困境

天津理工大学与智感公司的成功案例

天津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李彭辉分享则成功案例,展示了“先用后付费”如何打破高校与企业间的信任壁垒,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天津理工大学张联齐教授团队拥有“一种富锂层状氧化物电池材料的制备方法及应用”专利,该材料在新能源电池领域具有高放电效率、低电压衰减、循环性好等优势,能够有效提升电池性能和稳定性。然而,此举迟迟未能找到合适的实现企业。

同时,智感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一家专注于仪器仪表、新能源、环境监测等领域的科技企业,正在寻求提高电池能量密度和快充性能的技术突破。天津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在调研企业需求后,发现张联齐教授团队的研究方向与企业需求高度契合,随即主动牵线搭桥,推动双方合作。

然而,在最初的沟通过程中,双方都存在考虑的问题

  • 企业担心专利应用效果无法满足预期,投入存在加大的风险
  • 高校科研团队担心技术被投入但最终未能获得实际收益

为化解双方疑虑,技术转移中心提出采用**“先用后付费”**模式,最终初步合作:

  • 高校科研团队先授权专利给企业科研
  • 企业根据实际应用效果决定是否支付专利费用
  • 若专利达到预期效果,企业需在合同期满30日内一次性支付2万元;若未达到,企业可选择不付费

目前,双方正对合作协议进行进一步细化。模式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试错成本,也为这种高校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应用提供了新的机遇。

‘先用后付费’让高校科研人员获得更多企业合作机会,增加了成果转化的可能性,是一种风险共担、互惠互利的机制。 ”李彭辉表示。

7个项目签约,“先用后付费”模式全面推广

近期,天津市在科技成果转化领域不断探索新路径,推动更加高效、高效的成果转化机制。去年,天津市生命**《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鼓励“先用后付费”模式,以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等难题。

本次推进大会,共有7个项目签约,涉及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多个领域,亟待**“先用后付费”模式正式进入深入实施阶段**。校企合作正从“短期交易”向“长期共生”迈进,产学研并进一步创新深化,为天津科技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保险风险机构加入,降低企业技术储备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行业也开始涉足“先用后付费”模式,以降低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风险。

人财险天津分公司机构部主管路瑶介绍,去年8月,该公司承保了京津冀保首单《专利实施失败损失损失保险》。该保险主要面向开展专利实施的企业、高校科技创新主体,他们在专利实施过程中若未达到预期成果而产生的前期成本损失

“保险保障机制能够降低企业的试错风险,提升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信心。”路瑶表示,“这不仅激励企业更加积极地尝试科技成果应用,也促使高校科研团队更加关注技术成功的市场化落地,提升成果转化率。”

“先用后付费”模式:科技成果转化新机遇

天津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负责人表示,“先用后付费”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创新性的风险分担机制,能够在高校与企业之间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企业能够实现“零产业”全民科技成果,同时让高校院所将重心投入事前的忧虑和关注上,转移到事中的协调配合和事后的问题上,真正推动科技成果实现让转化。

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和保险保障的多方合力,“先用后付费”模式将在未来进一步推广,推动更多高校科技成果走向市场,助力天津最终全国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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