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3.0版”科技成果转化政策:21条全链条举措,最高1000万信用贷+1:1国拨配套,激活“最后一公里”】
——聚焦“全链条贯通、全要素激活”,破解转化堵点,加速新质生产力培育
📢 政策背景:从“1.0”到“3.0”,全链条赋能升级
近日,厦门市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是继2017年、2020年后,厦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3.0升级版”,旨在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完善转化链条,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补强内生发展动能,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核心目标:以“全链条贯通、全要素激活”为思路,围绕激活创新源头、赋权松绑、强化企业主体、繁荣技术交易、打造平台矩阵、健全服务监管六大方面,提出21条针对性举措,覆盖“成果产生—转化—产业化”全流程,破解科研人员动力不足、企业承接能力弱、专业机构不足、信贷产品不完善等堵点。
🔑 六大方面21条举措:全链条覆盖,精准破局
一、激活创新源头:保障高质量成果供给
聚焦“从0到1”的成果生成与早期支持,推出5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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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式支持体系:构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科技型企业全周期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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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副总”制度:从全国高校院所选聘高层次人才到企业挂职,推动“首席科学家+科技副总”人才攻关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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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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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信用贷(纳入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科创子基金),企业最高获1000万元信用贷款,并给予年化1%利息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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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科技型企业纳入市技术创新基金、“厦研保”及科创风投基金(最高2000万元股权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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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飞地”双向赋能:布局若干“创新飞地”或海外协同创新中心,运营合作机构每年最高获500万元资助(“运营补助+绩效奖励”)。
二、推进赋权松绑:强化长效激励
通过5项改革措施释放科研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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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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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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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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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科研人员评价激励制度(转化成效纳入职称评审、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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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转化贡献人员奖励(明确收益分配比例)。
三、强化企业主体:激发核心动能
聚焦企业转化主体地位,推出3项关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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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国拨经费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牵头企业国拨经费配套比例从50%提升至最高1:1(单个项目最高配套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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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创新联合体: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最高获20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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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联合实验室: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共建联合实验室,按非财政资金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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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奖励:对转化形成新产品并产生效益的项目,各区(开发区)连续2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
四、繁荣技术交易:构建高活力转化体系
通过3项措施激活技术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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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易奖励: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年实际交易金额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奖励,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奖励(单个单位年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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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奖励范围:技术交易奖励覆盖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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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机构激励:符合条件的机构最高获250万元奖励。
五、打造平台矩阵:畅通全链条渠道
强化平台支撑,推出2项关键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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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验证中心:经认定的市级概念验证中心,年最高获1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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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概念验证、小试、中试等需求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纳入市级体系的最高获2000万元支持。
六、健全服务监管:优化转化生态
通过3项措施保障转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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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智慧化“科创大脑”,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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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消除科研人员“怕追责”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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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策协同,与现有政策形成互补,避免重复支持。
🌟 政策亮点: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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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周期覆盖:从成果产生(科技副总、创新飞地)到转化(信用贷、技术交易)再到产业化(国拨配套、联合实验室),实现全流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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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力度支持:最高1000万元信用贷、1:1国拨配套、2000万元联合实验室补助等,真金白银降低转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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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机制创新:“科技副总”引才、职务成果单列管理、尽职免责等,破解“不敢转、不愿转”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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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化思维:通过“科创大脑”“创新飞地”“概念验证中心”等平台,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生态。
✨ 意义:为厦门争创国家区域科创中心注入“强心剂”
厦门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是立足“十五五”需求的制度创新,标志着厦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向“全链条赋能”升级。随着政策红利释放,将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助力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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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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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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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科技引领、产业集聚”的创新高地。
从“实验室”到“生产线”,厦门正以政策“组合拳”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为全国同类城市提供“厦门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