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易所是指为技术类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提供挂牌、交易、公示和相关衍生服务的场所。目前国内各地方均设有技术交易场所,按设立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将专利技术独立出来,交易高新技术行业和技术聚集地域的专利技术(如中国技术交易所);另一类将专利技术作为产权交易的子类别,通过下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专利技术、商标权和版权的交易(如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一、 技术交易所在国内的发展现状
对技术转移转化影响深远
经过多年发展,技术交易所为技术转移转化服务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起到技术转移示范引领的作用。通过借鉴国际技术转移机构经验,交易所聚焦企业有效技术需求,与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紧密联系,引导供需双方进行合作对接,在推进我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起到了技术转移网络拓展的作用。各交易所建立了以当地为主、覆盖周边地区、联通各个国家的技术转移网络。如创新驿站、技术转移基地、国际技术转移合作伙伴等;三是起到了转移服务能力提升的作用。交易所在收集整理技术项目信息,举办项目对接推进会,运用技术中介、技术留售、技术咨询、技术评估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服务。
多重因素导致交易困局
虽然存量专利技术交易平台在国内达到一定规模,但是大部分的经营情况并不理想,具体体现为交易不活跃、靠政策吃饭、同业竞争加剧等现象。之所以存在上述现象,主要原因在于以下三点:1. 体制激励原因。作为技术重要供给方的高校老师更加关注课题经费和学术研究,而非技术转移的经济效益,造成高校老师做技术转移的热情不高。2. 交易标的原因。专利技术的非标准性决定了交易双方的谈判和交易标的的估值需要消耗更长的时间,致使交易流程性低下。3. 缺乏中介服务体系支撑。技术转移虽然在国内已发展多年,但是目前从事专利中介服务的机构质量层次不齐,参与关键环节服务的机构数量较少(如技术估值、专利运营、入股和并购咨询等),难以支撑交易所提供全链条的服务。
技术交易所的发展案例
在上述背景下,以中国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中技所”)为代表的交易所和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为代表的技术交易所进行了一系列有意义的业务模式探索,为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培养做出了积极贡献,未来有望在政策利好下实现进一步发展。
中技所的业务模式浅析
中国技术交易所的业务涉及技术交易、融资服务和配套服务三块。在技术交易方面,中技所在全国率先推出专利拍卖、能力交易等服务;在科技融资方面,中技所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联合搭建“中国中小企业信息披露与融资交易平台”;在公共服务方面,中技所已成为科技部选定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选定的“国家专利技术(北京)展示交易中心”、工信部选定的“军民融合技术进场交易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市工商局和中关村管委会联合认定的“中关村商标服务中心”。其业务模式呈现如下特征:1. 主要业务来源之一为军转民技术。依托和工信部军民结合司的合作关系,中技所获取了大量优质的军转民技术,为其贡献了可观的业务利润。2. 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大量技术和专业资源。中技所地处北京,集聚了如北京交通大学和中科院等优质科研单位,同时作为股东的中科院能够为中技所提供技术、资金和中介等全方位支持。3. 线上平台加速交易进程。中技所拥有线上平台“技E 网”,通过便捷友好的界面为供求双方提供挂牌信息,技术中介信息和展示平台。
联交所的业务模式浅析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业务涉及产权交易、投融资服务和企业改制上市咨询三块。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股权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项目)的转让交易;国家”863″ 项目(上海)促进中心的交易服务;国有资产进入和退出等战略性调整;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指定场所;外资并购交易服务;企业重组并购服务;企业改制、上市的配套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项目融资服务;风险创业投资的进入和退出服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及转让服务;国家和地方政府授权经营的其他业务。其业务模式呈现如下特征:1. 国有资产带动技术产权交易。联交所的股东为国资委,国资委规定上海及周边地区的国有资产交易必须通过联交所进行,而国有资产的进场交易带动了技术产权的相关业务发展。2. 金融资源促使股权交易业务活跃。联交所地处上海,集聚了大量优质金融机构,为联交所开展相应股权转让、并购、托管和项目融资业务提供有力支撑。
中技所和联交所的业务模式比较
中技所和联交所的业务差异由双方的运营体制、股东资源和地域特性共同决定:1. 中技所专门进行技术交易,专项技术(尤其是军转民技术)是交易重点,而联交所交易全类别的国有资产,专项技术仅仅是交易标的的一部分。2. 中技所的股东包括中科院资源,交易标的和中介资源大多和科研院所相关,而联交所的股东为国资委,交易标的多来源于国资委下属央企和地方国企。3. 中技所地处北京,高校和部委资源丰富,更容易为技术交易提供相关研发和政策支持,联交所地处上海,金融业务活跃,更容易为技术交易提供相应并购、股权转让和企业改制咨询服务。
在政策风口下,未来技术交易将迎来大发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法> 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对于技术交易平台给出系统性的激励政策。首先,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鼓励技术在公开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和拍卖,鼓励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平台以及信息检索、加工与分析、评估、经纪等服务)。其次,《实施<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若干规定》补充了单位领导责任的豁免机制。单位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再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通过互联网平台连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并依托专业机构提供信息发布、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咨询辅导等专业化服务,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挂牌交易与公示。未来技术交易所将依托政策红利和制度优惠,在技术交易进场、中介集聚、成果定价决策、线上资源整合和专业化服务开展等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技术交易所的发展建议
完善体制机制鼓励进场交易
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进场问题,一是需要政策上深化引导老师从事技术转移,扭转老师以教研经费为重的观念,增大对技术授权、技术入股绩效的奖励和补贴;二是交易所需要借鉴新三板的经验,提升品牌形象,注重交易双方的正规性并为其提供事后鉴证以确保交易方的进场信心;三是政府可以成为交易所的委托方,委托交易所提供公共服务(如技术估值、专利运作、并购和入股咨询),如此在降低政府负担的同时满足了技术交易赶进场的需求。
进行产品分层实现社会责任和盈利目的
对于交易所而言,既需要承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责任,又需要满足自身运作和盈利的目的(针对企业化运作的交易所而言)。
为此将产品分层能够恰当满足交易所的双重需求:一方面可以将单项技术交易作为基本服务,目的不在盈利,而是承担技术转化的社会公共责任;另一方面可以将技术入股、技术并购等业务设置为衍生服务,通过提供关联的人力、财务、法律、估值和咨询等增值服务,旨在实现交易所的盈利目标和长远发展需求。
注重顶层设计并平衡创新和违规
交易所为提升交易流动性存在产品创新如向金融产品过渡的需求,而当前政府频频出台相应政策旨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从而产生产品创新和政策边界的冲突。为此交易所一是需要明确政策红线,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探索业务和机制创新;二是顶层设计需明确创新和违规的辩证关系,监管法规的设计初衷是保护投资人利益和防范风险,故创新应以维护投资者利益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关键前提。
培育技术转移服务支撑体系
对于企业化运作的交易所而言,不仅需要得到当地政府的政策扶持,更需要探索差异化的经营路线和特色实现长远发展。特色化、专业化的技术中介则是未来交易所的核心市场竞争力,交易所若想提供定向研发、技术入股、并购交易、专利运作、估值服务、鉴价服务等增值类业务需要引入高质量的技术中介方作为服务支撑。为此一是需政府制定技术中介的专项培养方案,委托相应培训机构进行如技术估值、专利运作、技术入股、技术并购专项的人才和机构培育;二是需要扶持专业化的技术转移平台集聚相应中介机构,为技术授权、技术入股、技术并购提供全链条、多层次的服务(吸引中介机构到平台,对于中介而言,可以达成规模效应以丰富业务来源;对于平台而言,可以达到获取专业化服务支撑体系和差异化运作的目的);三是需要交易所(针对市场化运营的股份制交易所)引入战略股东(如技术类企业、产权类交易所和科技园区)以获取股东相关服务资源,实现合作共赢。
《东部观察》2016下半年刊:
致力于打造技术转移领先思想载体,为技术转移领域提供国际化参考标准,推进中国技术转移领域实践与研究的国际化进程。为中国从事技术转移人士以及创新创业领袖提供专业级见解和最具代表性的实践案例。囊括政界、学术界、企业界最新、最前沿观点,以实际案例为蓝本深入探究其内在规律。以先见,见未来,以行业洞见,突破成果转化的瓶颈,打造“技术转移思想高地”。